都江堰宏惠医院患者入院须知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,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的护理、治疗,增进医患双方理解、配合,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医疗安全,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,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:
1.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,室内请勿吸烟。听收音机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。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。
2.住院患者由医师依病情决定食谱,院外送进的食品,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食用。
3.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。原则上不外购药品,如确需外购,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,并经管理职能部门批准。
4.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。
5.患者及家属有权咨询住院费用,配合治疗工作,及时缴纳住院费用。
6.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、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。
7.办理住院手续后,服从病房床位按排。住院期间,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,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8.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,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,严禁带入重要文件、危险品等。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,遗失责任自负。
9.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。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、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,陪伴者需开“陪伴证”,持证出入医院。配合病房对陪伴床的管理。
10.爱护公共财物。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,勿向卫生间下水道扔东西,保持管道通畅。爱护病房内的设施,损坏公物按价赔偿。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、电饭煲、电炉等,严禁向楼下倒水、扔污物、烟头等,如因此发生火险,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。
11.住院期间如因治疗、手术用血,需提前按规定办理用血审批手续。
12.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。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,医院要给予劝阻、教育,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。